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简称为一类。
第二类,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一级教授资深教授,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知名终身教授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简称为二类。
第三类,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符合包头市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简称为三类。
第四类,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入选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符合包头市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简称为四类。
第五类,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博士后经历,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具有国内一流高校与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符合包头市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简称为五类。
第六类,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省部级选拔表彰的最高层次技能人才;具备绝技绝活的特殊技能人才及其他相当层次的技能人才简称为六类。
《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