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从法律上确认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和内容,规定了当代中日关系的整体架构、政治基础与发展方向。 从宏观视域看,该条约具有超出中日双边关系的重大深远意义,是对战后亚太地区秩序法律基础的相互确认。 中日复交到缔约谈判,台湾问题始终是有形或无形的一大焦点。 日方回避正面承认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意在制造战略模糊性、保持战略机动性。 日本涉台双轨两面政策,既带有阶段性、功利性目的,更具长远战略考量,特别是对日美安保战略优先性、旧金山体制所谓法理权威性的维护,但其双轨两面本质从根本上决定了日本涉台政策的内在矛盾性、非整合性。
基于对日美同盟的政治战略依赖,及为维护旧金山体制下获取的既得不当利益、同时限制中国国家统一方式的选择以实现对华牵制目的,日本难以改变既定立场,但其相关政策法理逻辑上的问题无疑值得更多关注及进一步深入系统研究。 关键词:中日关系和平友好条约台湾旧金山体制日美安保体制作者简介:杨伯江,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东海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日本学刊》年第期阅读全文请点击:。
摘要:中日从复交到缔约,前后耗时六年,历经艰苦谈判,中日关系通过两步走最终实现了历史性转折。